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不能对抗债权人,债权人仍有权主张夫妻共同债务。根据最高人民的解释,离婚协议或判决对财产分割作出处理后,债权人仍可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。当一方承担共同债务后,要求另一方按照协议或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,应予支持。
法律分析
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原则上不能对抗债权人。法律上规定,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对债务的分割,只能在夫妻双方之间产生法律效力,而不能以此来对抗债权人。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,债权人可以以夫妻双方为对象来主张自己的债权。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的判决书、裁定书、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,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。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,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,人民应当支持。法律依据《最高人民关于适用〈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》第三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生效判决、裁定、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,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。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,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,人民应予支持。
拓展延伸
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:债权人的权益保障与法律规定
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涉及债权人的权益保障与法律规定。根据法律规定,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通常需要考虑债权人的利益。在离婚协议中,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保障其权益:首先,债权人可以要求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列出债务责任的分担情况,确保其债权得到妥善处理。其次,债权人可以要求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还款计划或担保措施,确保其债权能够得到及时履行。此外,法律还规定了债权人的救济途径,如申请财产保全措施、起诉追偿等,以保护其合法权益。因此,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必须遵守法律规定,确保债权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。
结语
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应遵循法律规定,不能对抗债权人。根据相关法律解释,离婚协议或判决对夫妻财产分割作出处理后,债权人仍有权主张夫妻共同债务。一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,可依据离婚协议或文书向另一方追偿,应予支持。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涉及债权人的权益保障,应在法律框架下进行,确保债权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。
法律依据
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:第五章民事权利第一百一十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。
债权是因合同、侵权行为、无因管理、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,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:第七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第五百六十当事人互负债务,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、品质相同的,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;但是,根据债务性质、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。
当事人主张抵销的,应当通知对方。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。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