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类军官实行统一的工资标准,工资标准按照等级设置。从晋升当月起,工资随即按标准增加,工资分为基本标准和增资标准,每年1月按将官、校官、尉官的区分,分别按15元、10元和5元标准定期增资,达到本职务服现役最高年龄的不再增加。按照任免权限办理延长手续的例外。校官的营职到师职约5200元到8800元左右人民币。
法条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》第五条 国家按照优待现役军人的原则,确定军官的各种待遇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》
第三十七条 军官实行职务等级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,按照国家和的有关规定享受津贴和补贴,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适时调整。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军事委员会规定。
军官按照规定离职培训、休假、治病疗养以及免职待分配期间,工资照发。